政府采购
4月最新招标: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4月最新招标: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750.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已有的停车场(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在公共停车场内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改扩建公共停车场(位)、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路内停车管理系统、视频监控与安防系统;更新大足区立体停车楼内相关设备设施(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3)。
2.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1.4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即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 09 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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