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公告: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CYZB2026HC0504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5万元,招标人为和平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附件格式)或提供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附件格式)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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