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供电设备资产评估及技术鉴定项目采购公告
2026年度公告: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供电设备资产评估及技术鉴定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西省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供电设备资产评估及技术鉴定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技术鉴定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2.4 采购范围:对地铁 1-2 号线临时用电及盾构用电工程遗留的 22 台供电设备(变压器、环网柜等)进行技术鉴定和资产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承担技术鉴定工作的成员方)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 项供电设备技术鉴定 / 质量鉴定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或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成员方)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3.4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其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评估人员固定专职团队不少于 2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检测人员应具备电气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明,检测人员团队中至少有一人须持有有效的高压电工证或电气试验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②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2026 年 06 月 16 日~0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参选人在获取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2.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2.2 单位介绍信。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取采购文件均可。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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