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公告: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0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92.0万元(人民币)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前应同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关于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磋商文件或通过向邮箱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附件包含获取采购文件所必须具备(具体详见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G20260605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
预算金额(包1):9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
2、标的数量: 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包组1
包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物业管理采购
最高限价: 人民币920,000.00元
中预算价: 1家
服务期: 服务期17个月,服务期限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需分1个包组。
3.2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17个月,服务期限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前应同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关于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承诺】,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6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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