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最新公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最新公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北京市
一、项目名称:香港分行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项目(本项目)
二、项目简介及磋商方式
采购供应商进行针对香港分行使用的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又称为“FPS系统”(The Faster Payment System)的开发服务进行采购,开发服务包含后台处理端和前端业务管理端,支持7×24小时不间断服务,支持简中、繁中、英文等通用语言,对接香港银行业电子公司HKICL后,可实现快速支付全流程自动化处理,涵盖贷记转账的入账指令接收、出账指令发出及配套拨款服务;搭建轻量化直接授权签约与扣款体系(eDDA),支持客户在线完成授权签约并实现直接扣款业务的自动化处理;提供转账共享服务,支持与整合、实现与香港分行现有的电子银行(手机银行、企业网银)等行内渠道的系统对接,并完成快速支付;支持多渠道业务接入与通存,邮箱、FPS ID完成转账;支持跨境支付及跨境支付功能,支持香港与境外地区的快速支付系统与香港分行现有的反洗钱系统的接口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此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香港分行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
2.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条款及表述,仅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形。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项目报价情况组织多次报价,最终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件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且经营状况良好。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并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 供应商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项目的开发经验,该快速支付系统应具备以下技术特征:支持香港地区使用,支持7×24小时实时支付、支持港元及人民币双币种清算、支持手机号码/电邮地址/FPS识别码等标识符转账、支持跨境支付功能,具备合规及风控管理功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若无法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供该合同采购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由该采购人加盖公章。
8. 供应商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本开发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热线支持电话,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方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 供应商开发的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能够应用于主流厂商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应用主流的网络协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 供应商需基于华夏银行云原生开发平台实施,需提供本项目全部源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购买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 300 元/包,售后不退(发票为电子版普通发票)。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报名资料上传(报名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响应人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以上资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购买人员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人员一致)、资格确认、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产生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期:2026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拒绝响应本次磋商。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提前半小时到场。
竞争性磋商地点:北京市
六、其他说明
本次磋商大致分为如下步骤:
(1)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递交到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地点,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足额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2)根据各响应人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单独磋商。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响应人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磋商当天,具体时间点以现场通知为准),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4)本项目需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全程现场参与。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2026年度最新公告: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普宁汇成村镇银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服务项...
-
2026年度最新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聊城分行聊城科技职业学院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