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吉林省高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汽建设项目一期(锅炉基础)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高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汽建设项目一期(锅炉基础)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HDXMGL-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汽建设项目一期(锅炉基础)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557435万元,招标人为国碳能源发展(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锅炉基础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汽建设项目一期(锅炉基础)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汽建设项目一期(锅炉基础)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
5.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响应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7.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并打电话确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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