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资讯:巧家县绿色智能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巧家县绿色智能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巧家县绿色智能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招标人为云南金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马树镇粮食储备库(马树镇人民政府旁)。拟对马树镇粮食储备库进行外部装修,内部改造建设机房设施,占地面积约4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35平方米,项目规划算力规模约2000PFLOPS(FP16),机房总功率约1942kW拟配置配备4090显卡服务器机柜198台单个机柜功率4kW算力0.8p>配备H100显卡服务器机柜115台(单个机柜功率8-10kW,算力16p),并配套算力调度平台、智算管理平台、数据管理平台、安全等保系统、暖通系统、电源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机房装修工程等。
2.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600万元;自有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负贵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贵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负责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工程地点:马树镇粮食储备库(马树镇人民政府旁)。
2.5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约9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设计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注:①、②的条款,只须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B、施工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对应的设计资质,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对应的施工资质,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5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⑧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说明: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复印件及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智能化、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之一)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说明: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智能化、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之一)高级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说明: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贵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7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署页,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3.8投标人信誉良好,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说明函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应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9:00-11:30,13:30-17:30。
4.2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支持网络报名。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将上述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将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以可编辑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7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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