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QZJC-2026-02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及下属各公园管理所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4月0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将授权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编号:NXQZJC-2026-022
2.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元。
6.采购需求: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电动工具车辆维修项目。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具体由双方约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企业单位(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下列五项选择其中一项):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7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7%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提供。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联合体合同分包。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授权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元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莘县王庄集镇智慧化养殖产业融合项目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DGQ-FW-2026-...
-
北方工业大学新校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1101002DU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