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最新: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城乡生命线安全工程小区高空抛物监测项目询比公告
2026最新: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城乡生命线安全工程小区高空抛物监测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ZYT-20260312-014)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城乡生命线安全工程小区高空抛物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44943.00元,招标人为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城乡生命线安全工程小区高空抛物监测项目。
1.2询比内容
1.2.1采购内容: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城乡生命线安全工程小区高空抛物监测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144943.00元(含税)。
1.2.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
1.2.3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质量要求:合格。
1.2.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的最高响应限价为1144943.00元人民币,供应商
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2.1.2供应商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
书扫描件。(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
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1.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及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证书及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自2024年3月2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4.2.1邮件获取: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电子邮件发送下述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C.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2.2纸质获取:如需纸质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后自行前往领取。
4.3询比文件按项目收取,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且付款摘要中注明“单位简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许工15712992308
邮箱:gxzb0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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