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福建宇宏—竞争性磋商—FJYH2026-011-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采购公告
2026年度资讯: 福建宇宏—竞争性磋商—FJYH2026-011-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JYH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集美区部分经营性项目竣工违约专项法律服务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三、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 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 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1. 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2.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1.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 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 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 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费50元,代理机构单位现场购买或邮寄。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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