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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资讯: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D-2025-CW-0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40000万元,招标人为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能动力电池、自动化相关生产线一条,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城中盈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生产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疆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行贿犯罪记录,自无行贿犯罪行为之日起已记录≥5年的。
若有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其他人员要求:
(1)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疆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 设计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设计团队其他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均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 施工单位其他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需在进场前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中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标准配置齐全,招标期间不做要求。
(5) 疆外申请人拟派的人员必须为《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投标申请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相关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均需提供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7、其他要求:(1) 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请于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提供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④ 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情况(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⑤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或信息报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1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1日13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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