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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资讯: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4月02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
1.2项目名称: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 自主采购,公开招标
1.4预算规模: 投标报价不高于检验试剂耗材等所有支出收入的32% (<32%),结算价根据检验科实际收入及试剂、耗材占比(成本比例)据实结算。
1.5采购需求: 殷都区人民医院检验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5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施本项目所必须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器械经营体外诊断试剂)。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或因违规违法行为对医院正常工作、管理及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自行承诺)。
3.7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5、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承担责任(部分提供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第六章13-1附件要求提供检验材料。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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