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临沂邮区中心协同客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临沂邮区中心协同客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5-0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沂邮区中心协同客服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采购协同客服服务,服务期1年。
2.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66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如下,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外包环节 | 业务量阶梯 | 外包单价 | 计价模式 | 权重 |
协同客服 | 日业务量≤220单 | 3.2 | 元/单 | 10% |
220单<日业务量≤320单 | 3.1 | 20% | ||
320单<日业务量≤420单 | 2.9 | 35% | ||
420单<日业务量≤520单 | 2.8 | 15% | ||
520单<日业务量≤600单 | 2.7 | 10% | ||
日业务量>600单 | 2.6 | 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 供应商须承诺:开具采购人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税率不符的需提供相关说明);(须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服服务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3.4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实地了解项目情况,时间不少于1天。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3.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3.11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3.12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3.13 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3.14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3.15 投标方不得与临沂邮政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3.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4.1现场报名须提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所投标段),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同时须在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和开票信息。
4.3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5.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4:0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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