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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标讯+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热点标讯+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广东省 2025-06-12
受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GDDJ2025-CGNB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47076.47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147076.4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1.00(项) 详见第二章 2147076.47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健丰食品有限公司①号生产楼改造、设备购置及新建贮备间等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磋商时间截止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至 2025年 6 月 17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下获取。售价:0元。
3.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获取谈判文件(含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特别说明:购买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5.购买本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如是法定代表人购买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是授权代表购买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3)现场填写谈判文件登记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 6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5年 6 月 19 日 15 时 3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9 日15 时 30 分。
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 6 月19 日 15 时 30 分。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5年6 月 13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6 月 17 日23时59分止)。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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