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
广东 2025-06-12
1.招标条件
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 已审批,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下表。
2.2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ZTGDGSYH025012
2.5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招标预算(含税) 服务期限 中标人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押运服务项目 12000000.00元 3年 1家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授权)。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1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1年内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提供截图。(说明:①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7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8在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按要求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来认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话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3.14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五年内曾在招标人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招标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须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3.1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须提供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9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填制完整的《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加盖公章。
4.3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回邮的方式指导其缴交招标文件费和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4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3日09:00~09:30
6.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 09:30
7.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 09:3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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