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2025-2028年外部评估机构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2025-2028年外部评估机构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 2025-06-18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2025-2028年外部评估机构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2025-2028年外部评估机构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SPDB-450-ZH-2025FW0025)。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2025-2028年外部评估机构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分为房产土地评估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两类(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的一个包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供应商数量:分为房产土地评估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两个标段开展,共入围15家供应商。其中:针对房产、土地评估的第一标段,共设置7个包件,分别为:①省内综合包件、②唐山包件、③邯郸包件、④廊坊包件、⑤保定包件、⑥沧州包件、⑦衡水包件。其中①包件准入6家评估机构;②-⑦包件各准入1家评估机构。要求为法人机构,且各准入评估机构的服务能力覆盖各包件的地域范围。各包件范围内的招录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如果上述包件中有未达到招录比的,则该包件作废。针对资产类评估的第二标段,设置1个包件,准入3家评估机构。要求为法人机构,且各准入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覆盖河北省内,包件范围内招录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如果上述包件中有未达到招录比的,则该包件作废。
本次采购分2个标段,共涉及8个包件,分别采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分行将按照总行管理要求,根据随机派单规则派单使用。在存续期间内,对入围评估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后评价,并已建立对评估机构的约谈、警示和退出机制,实施存续期动态管理;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1) 应依法设立,评估机构股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2) 成立且从事评估活动连续5年以上;
3) 拥有评估师资质人员不低于10人且属于公司在职人员(1人取得多项评估资质的,按1人计算);
4) 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 信誉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2)三年内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4)若与我行有历史合作记录的,则三年内未在我行准入评估机构考核中以考核C类退出。
6) 具备专业评估资质,第1标段1-7包件:评估机构应具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备案登记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同时具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第2标段应具备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审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承诺函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9日上午9:30分整。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9日上午09:3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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