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
2025年度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6-2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506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保。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1号线(北环城路站-红嘴子站)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10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5个月;
1号线永春车辆段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与控制中心通风空调系统、机房配电柜及配电箱为2025年8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7个月;
2号线(雾开河大街站-哈尔滨大街站)、莲花山停车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9月30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5个月;
2号线(东方广场站-汽车公园站)、西湖车辆段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6个月;
3号线(伪满皇宫站-长影世纪城站)(不含芙蓉桥站-东广场站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及湖光路车辆段、滑雪场停车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9月12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1085天。芙蓉桥站-东广场站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8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7个月;
4号线(长春站北广场站-天工路站、天工路车辆段原系统)(不含伪满皇宫站)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9月12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1085天。福祉大路站-天新路站及天工路车辆段新扩建区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共计33个月;
8号线(广通路站-北环城路站)及太平村车辆段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照系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共计35个月。地源热泵系统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共计36个月;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须为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公示企业
3.3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承担可逆转轴流风机、轴流风机、电动组合风阀、风系统管路设施等防排烟设备设施及消防电源监控设备等消防工作内容的成员方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承担各自分工内容的资格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份;
(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不承担可逆转轴流风机、轴流风机、电动组合风阀、风系统管路设施等防排烟设备设施及消防电源监控设备等消防工作内容的成员方无需提供);
(7)法人授权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1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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