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6/24招标资讯 :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校园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6/24招标资讯 :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校园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XT202504
2.项目名称: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校园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7300.00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校园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73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标的: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37300.00
最高限价(元):537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资格条件承诺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 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者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时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校园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承包经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 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或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不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7.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的须同时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基础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打印件(含经营范围);
7.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7.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所在单位须为供应商,并含社保部门专用章);如需委托的,则适用】;
注:如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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