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报折扣,招标人为宁夏中卫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8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1日18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8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4.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报折扣
5.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折扣
6.采购需求:
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供货地点
六标段宁夏中卫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六标段)调味品、冷冻食品等1宁夏中卫中学桃李苑食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学年(两学期)(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8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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