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8月最新招标: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8月最新招标: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DZB-45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受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委托,就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 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HNJDZB-452号
3、项目概况: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始终致力于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以 保障师生们的饮食需求与健康。为进一步提升学生餐厅后厨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优化学校餐 厅后勤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将学生餐厅后厨服务业务进行外包 4、经营范围:餐厅后厨
5、服务地点:新安县境内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服务期:一年;
8、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招标控制价:以有关部门定价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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