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8月最新招标: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8月最新招标: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TC-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博达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 目,食堂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约1500m,共二层,一层约800m;二层约700m ,每层均设置4个档口。在校学生用餐人数约
900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其中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 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中标经营方根据学 校食堂相关经营标准,配备所满足经营的其余设施用具。中标人经营期满或者 中标人因违反约定终止合同的,中标人添加的可移动设备,有中标人在招标人 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走,如果增加的不可移动的设备或者设施,无条件归学校 所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食堂);
(002)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二食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食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 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002洛阳市博达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二食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 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 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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