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南昌县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南昌县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昌县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35280.00元/年,招标人为南 昌县义丰小学。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NCT202507082-01包;2.项目名称:南昌县 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935280.00元/年;4.最高限价:无;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采取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满前一个月,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可进行续签。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昌县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0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昌县义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项目-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2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的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发送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昌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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