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MD-2025-080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委托一家餐饮服务公司承担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餐厅日常管理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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