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第一标段)比选采购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第一标段)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LB-MFTJ-DL-2025025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本项目为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选取各 1 名供应商向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镇、宁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投放 1600 台,各 800 台;第二标段选取一名供应商,向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镇、宁河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不少于 200 辆)投放 1400 台,两标段投放不集中,具体需求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二)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 截止至开标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邮件题目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 + 标段、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内容中补充接收招标的电子信箱、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开票信息、接受发票的手机号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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