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259.352639万元,招标人为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的60天内完成施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林翠广场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完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七 、 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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