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环保设备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环保设备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受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环保设备委托运行管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环保设备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THZB2025-15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1 鄂托克旗正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及环保设备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项 7436415.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2023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2.投标人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 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5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报名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⑤报名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银行入账单 为准);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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