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梅河口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河口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招标人为中汇(梅河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申请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名称:梅河口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59237.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2681.05平方米。其中一期的规划用地面积为349680.51 平方米,建筑面积149959.09平方米。二期规划用地面积为309557.01平方米,建筑面积132721.96平方米。一期规划建设智慧种植区17789.02平方米,普通种植区110424.16平方米,智能展示中心9482.06平方米,休眠区10804.8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电力设施、灌溉设施等农业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水肥中心939.98平方米,泵房207.08平方米,库房288.00平方米,门卫室24平方米。二期规划建设普通种植区129961.55平方米,冷链中心1000.00平方米,办公区325.3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电力设施、灌溉设施等农业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水肥中心939.98平方米,泵房207.08平方米,库房288.00平方米。一期建设标准棚49栋,非标棚54栋,年产车厘子总产量约为417吨。二期建设标准棚65栋,非标棚48栋,年产车厘子总产量约为470吨。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海龙镇先进村东南侧
2.4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7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总投资:50171.82万元。
2.8最高投标限价:41241万元(施工费:40372.7万元;设计费:86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②农林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施农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日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最多为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国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I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 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加盖鲜章的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设计及施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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