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D2025-ZRHJ-0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伏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家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鑫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有多个建筑屋面约12万m开发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 伏项目,本项目拟安装615Wp单晶硅组件数量为18086块,550p单晶硅组件数量为2866块,装机总容量为12.69919MMp。本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380V电压等级并网,共41个并网接入点以41回380电缆线路就近接入到周边变配电房。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项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株洲市市属公共机构屋顶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3.5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2年至20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 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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