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榆树市客运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榆树市客运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BYS-2025-09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客运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榆树市客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客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榆树市客运站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类别:建筑业;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估算金额:4,991,103.00 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榆树市客运站维修改造项目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期: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2.5 工
2.6 建设地点:榆树市客运站院内;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备案并信息一致(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经启用电子证书的,需提供可以扫描的企业电子证书二维码,以便核实真伪);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经启用电子证书的,需提供可以扫描的电子证书二维码,以便核实真伪);
(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的网页截图;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网站截图查询日期需在项目公告期内);
(8)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9)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 (截图需盖查询日期需在项目公告期内);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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