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购买公告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购买公告
云南省 2025-02-1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D-A2025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购买。
预算金额:人民币53.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万元。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云税函〔2019〕395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人事处纳税服务处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外人员清零后,为保证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转,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需采购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税费服务类事项服务工作,为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纳税人APP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等)涉税事项的服务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共1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自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税或暂缓缴纳的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购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项目。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购买文件
时间:2025年 02月 14 日至2025年02月20 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600元/套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3日。
6.2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王建民(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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