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DH-2025-ZB-05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工程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约7408.30万元,投标人综合费率报价上限0.8%。,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0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更新改造红河县县城内老旧、漏损管网34,17km,管径DN50-DN300:对红河县1万余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红河县109.4公里供水管网设置分区漏损计量监测装置,压力在线检测设备、压力调控设备等:建设智慧管理供水管网系统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截止至开标时间,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新注册企业无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DH-2025-ZB-050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红县发改办(2024)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招标形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红河县县城及县城周边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更新改造红河县县城内老旧、漏损管网34.17km,管径DN50-DN300;对红河县1万余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红河县109.4公里供水管网设置分区漏损计量监测装置,压力在线检测设备、压力调控设备等;建设智慧管理供水管网系统分套。
2.4计划投资本工程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约7408.30万元,投标人综合费率报价上限08%。
2.5服务内容:本项自所涉及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管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并配合与本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等。
2.5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成果资料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确保计算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且须对提供的造价成果质量负责。
2.7造价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到工程结算价款审定、造价资料存档备案完毕,发生审计时还需配合完成审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截止至开标时间,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新注册企业无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09: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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