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
2026年度招标: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
(招标编号:CG26-071GC-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80.5954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拆除平型关路1545号、大宁路181弄15号违法建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于2026年6月16日9:30时至2026年6月23日16:00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审核(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正确提交报名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扫描件一份、纸质报名资料一份。
(2)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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