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峨县云林大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二弃土场坡板沟防护工程
《重要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9-16
项目概况
天峨县云林大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二弃土场坡板沟防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XGC-ZB-2025-26
项目名称:天峨县云林大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二弃土场坡板沟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
建设内容:天峨县云林大道工程(一期)项目第二弃土场坡板沟防护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坡板沟防护工程等工程。要求工期:9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南宁市;
3.获取费用:每本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获取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地点:南宁市
递交响应文件需出示的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南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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