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广东省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出账户资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热点资讯:广东省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出账户资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出账户资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格标,招标人为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出账户资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支出账户资格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响应) 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 (响应) 的,提供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 (响应) 的,应当取得总公司 (总行)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 (总行) 的营业执照、总公司 (总行)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 (响应) 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有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须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四)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隶属于同一总行或分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同时取消投标资格。(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五)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2013〕46 号), 投标人应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设立总行、分行 (或支行) 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 投标人财务稳健,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政策性银行除外)。各指标标准为:
1. 根据 2024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适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2. 依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 号), 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 120%。
3. 根据银监会 2018 年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 年 3 号令), 流动性覆盖率应达到 100%。资产规模小于 2000 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的最低监管标准。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39 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25%。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详见其他)。售价 (元) 3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
七、其他
1. 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手续。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2)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为 “多证合一” 证照,可不提供);
(4) 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5)《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由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报名时则应当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自拟) 及法人 /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标结果为准。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09:00 时至 09:30 时 (北京时间)。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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