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群益村3、7、12、13组提前搬迁项目内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群益村3、7、12、13组提前搬迁项目内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群益村3、7、12、13组提前搬迁项目内房屋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24.157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动迁条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群益村3、7、12、13组41461.51平方米、附属设施151平方米的拆除、废弃物分拣、垃圾外运等,服务内容主要包含机械/人工拆除、拆除过程中的喷淋降尘、废弃物分拣、垃圾外运、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噪声扰民处理等一切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群益村3、7、12、13组提前搬迁项目内房屋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群益村3、7、12、13组提前搬迁项目内房屋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具备经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行业专业岗位培训证书;
4)按照《浦江镇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浦江镇纪委、监察办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申办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13:30-16:00),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 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9:30-11:30,13:30-15:30);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照投标单位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售价(元):1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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