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
2025年度热点资讯: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GQTGC202509061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公寓4栋,总建筑面积约30714.88㎡,单人间单栋面积为:7502.28㎡,双人间单栋面积为:8208.04㎡。
2.3计划工期:488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448日历天(全线贯通具备试生产(投用)条件工期:328日历天;完成竣工(竣工验收)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至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详见《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技术协议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含10KV配电工程、外供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仅做设计,不含施工))、热水系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4.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4.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30日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与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4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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