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GDZT2025141A)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0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项目
2、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3、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供货期
采购包号
项目内容
3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
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采购收等工作)。
6、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2、其他要求
(1)具备自主开发或深度集成的光伏组件EL缺陷AI智能识别分析软件能力。(须提供单独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为本项目配备核心技术人员(如飞控工程师、图像算法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等)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须提供单独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外包,包括整体外包装包及分拆外包及转包。(须提供单独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1、采购文件领购时间: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注:(1)供应商可到现场进行领购,并现场领取发票。(采购文件领购价:人民币300元整)
2、采购文件领购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领购方式:现场领购。
供应商在领购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报价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在领购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9:00 - 9: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事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联合体投标,允许是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员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备查。无法开具社会保险证明的省市,若相关记录能够在官网上查询,允许以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形式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可能被认定投标无效。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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