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新招标》
(招标编号:2025-29-ZB-05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时间:2025 年 09 月 25 日 - 2025 年 10 月 08 日,每个工作日 09:30~11:30、13:00~16:00
地点:上海市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如下材料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29-ZB-053
项目名称: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
最高限价:28 万元,超过招标限价的均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对 “沪科积分运营服务采购” 的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09 月 25 日 - 2025 年 10 月 08 日,每个工作日 09:30~11:30、13:00~16:00
地点:上海市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如下材料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02:00 时
地点:上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02:00 时
地点:上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自行踏勘现场;
疑问提出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08 日下午 17:00 之前(北京时间)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谈判资格。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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