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宜州区刘三姐镇游步道修建工程
【公告*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9-26
项目概况
宜州区刘三姐镇游步道修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5-C2-00003-GXCZ
项目名称:宜州区刘三姐镇游步道修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贰佰玖拾柒元柒角肆分(¥985297.74元)
工程内容:本工程概况为宜州区刘三姐镇游步道修建工程包括游步道、水渠、栏杆、坐凳、介绍牌、挡墙以及原水渠钢筋砼拆除等内容。具体详见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广西
方式: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代理人现场报名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250元/份。不提供电子版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时00分
地点:广西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后开启
地点:广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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