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纤维检验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9月最新招标: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纤维检验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甘肃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纤维检验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完成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纤维检验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
2.1.1建设地点: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完成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纤维检验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77.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其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等);施工:(设计蓝图内所有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其他:
1.(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项民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天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上述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3.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釜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售价: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张掖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热点信息
-
9月最新招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DX16-0104-0013地块礼贤站一体化开发项目酒店管理服...
-
9月最新招标绵阳分公司基于SOA架构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研发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