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黑龙江省8万吨/年木糖醇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8万吨/年木糖醇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E2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8万吨/年木糖醇深加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河绿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营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黑河绿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8万吨/年木糖醇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盛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80000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为357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4330平方米,新建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图纸及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保修等。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作日期为2025年11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总工期448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专业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2.2设计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3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人员: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水暖专业、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各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施工管理人员: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人员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含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列有行贿罪的记录);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成员人性质的分公司);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担任,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贵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分工由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其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情形(以承诺书为评审依据)。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到2025年10月30日
5.2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中,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专业负责人相关证书;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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