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盐城市亭湖区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盐城市亭湖区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10280009100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金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为1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均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9 09:00到2025-11-05 18: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7 15:0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07 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金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2.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
3. 服务范围: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物品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尺寸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数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为195万元。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交货期或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立即组织原材采购和交付,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7. 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均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微信同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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