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51004)
一、招标条件
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交集团2025年帮扶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施住房安全结构与外观风貌改造提升3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磋商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磋商申请人一致;(3)信誉要求:①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产、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磋商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②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磋商申请人未实施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久欠工程款、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云南省投资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④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磋商申请文件中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⑤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⑥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联关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2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5.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磋商申请人缴纳文件费用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磋商申请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5.5磋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申请人自己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委托,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的施工方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贡县上帕镇沿江两岸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批);
2.2项目编号:HXZB20251004
2.3项目建设地点: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
2.4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住房安全结构与外观风貌改造提升3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投资估算总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489644.60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陆佰肆拾肆元陆角)
2.6工期:2个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磋商申请人一致;(3)信誉要求:①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产、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磋商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②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磋商申请人未实施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久欠工程款、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云南省投资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④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磋商申请文件中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⑤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⑥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联关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价申请。
4、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2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报名单位应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报名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5.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磋商申请人缴纳文件费用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磋商申请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5.5磋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申请人自己承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2025年度资讯:吉林隆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吉林省 2...
-
2025年度资讯:江苏省南京林业大学红外热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