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CF2025405F)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万元,招标人为桂林鼎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城区段11段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堤防工程级别为Ⅰ级,总长14.934公里(其中漓江4段,总长7.748公里;小东江2段,总长3.451公里;桃花江5段,总长3.735公里),采用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或玻璃防洪墙、封闭式料石栏杆维修加固护岸总长0.24km;新建防洪(节制)闸2座,泵站扩容改造1座;新建小东江现状沟渠处设穿堤管(排涝涵管)2处,排水涵管出口加设拍门63处等。本工程总工期12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4124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83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桂林鼎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CF2025405F
项目名称: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工程建设地点:桂江干流漓江虞山桥至南溪河口段,漓江岔河小东江全段,桂江一级支流桃花江胜利桥至漓江汇合口河段(含岔河宁远河)。
工程规模:对城区段11段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堤防工程级别为Ⅰ级,总长14.934公里(其中漓江4段,总长7.748公里;小东江2段,总长3.451公里;桃花江5段,总长3.735公里),采用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或玻璃防洪墙、封闭式料石栏杆;维修加固护岸总长0.24km;新建防洪(节制)闸2座,泵站扩容改造1座;新建小东江现状沟渠处设穿堤管(排涝涵管)2处,排水涵管出口加设拍门63处等。本工程总工期12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4124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836万元。
采购需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服务期:本项目保险期限包括建筑安装期和缺陷责任保证期两个阶段。服务期限:即保险期限=建筑安装期+缺陷责任保证期。
1.建筑安装期自保险期限起算之时点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证书指明的完工日期,下同)之日24:00时止,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个月,最终以实际为准。
2.缺陷责任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24个月(或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如建筑安装期延长,则本保证期顺延。
3.保险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成交保险人自该时点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须有参加本项目竞标的独家授权委托书);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竞标,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分支机构同时竞标,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2供应商应具有以下任一条资质条件:
(1)若为保险公司总公司竞标:供应商须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准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符合采购险种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在有效期内)。
(2)若为保险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竞标:供应商总公司须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准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符合采购险种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同时,供应商须具有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符合采购险种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分公司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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