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 2025年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特殊检验外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 2025年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特殊检验外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11-03
项目概况
2025年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特殊检验外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DG2025-029C
项目名称:2025年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特殊检验外送项目
项目预算:¥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 ---- | ---- | ---- | ---- |
| 包A | 检验外送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注:(1)现场支持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支付方式,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相应表格交予我司邓先生。
(2)招标文件电子版可自行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
4.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东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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