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货招)2025-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为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择优选择氢燃料供货单位,以满足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氢)》和国家认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员。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完成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的供应、保险、税费等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及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2、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3、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4、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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