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区A4厂房办公区客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区A4厂房办公区客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 2025-11-07
## 项目概况
受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区A4厂房办公区客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ZHQ2025-GQ-C-0567
-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区A4厂房办公区客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 采购需求: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区A4厂房办公区客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进行验收。
- 工期:75日历天(计划2026年1月10日-2026年3月25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75日历天,电梯设备生产30天,安装15天,厂检、技监验收和办理合格证等30天,本工期未考虑春节因素,因春节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信用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合格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a).所投电梯品牌生产厂家有效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 经销商有效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响应单位(以经销商身份响应的,需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出具的该品牌该项目投标响应代理书面授权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参加磋商及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1 月 14 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套(现金收讫),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依法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2. 进行登记及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现场提供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可以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 供应商报名提供材料如下(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有授权);
(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复印件。
(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a).所投电梯品牌生产厂家有效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复印件。(b). 经销商有效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磋商时间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 磋商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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