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东莞市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第一批智慧停车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东莞市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第一批智慧停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富民诚安物业有限公司
受东莞市虎门富民诚安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第一批智慧停车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第一批智慧停车服务
2、采购编号:GDJH(东招)2025-0048号
3、采购预算:¥6,073,095.03元。
4、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
|----|----|----|----|
|1|东莞市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第一批智慧停车服务|1项|停车泊位设备的安装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之日起计算,项目服务期至2031年1月13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应承诺函。)
5.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应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潜在投标人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获取了招标文件(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注意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注意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的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开标注意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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