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投→必中‘’鹤峰县溪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民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必中‘’鹤峰县溪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民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F-ESZB-2026011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峰县淡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民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胜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鹤峰县溪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民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峰县流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市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峰县凌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民政片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艺或林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提供承诺)。
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
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扫描完整版PDF发送到邮箱并,文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磋商文件。(不合格的报名资料将拒绝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工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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