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11-19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惠州市惠阳区惠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 项目名称: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TYZBC2025020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18,900,0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900,000.00元
| 序号 | 标的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 | ---- | ---- | ---- | ---- |
| 1 | 其他服务 | 惠阳经营集团(淡水)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转站,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包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3年或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结算的服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本运营合同自动终止。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中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中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1)中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中标人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中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转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通过邮箱发送,需提前联系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3.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4.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 四、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以电话、传真、邮箱形式递交的;④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 五、公告期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时效)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登记表(需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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